• 国五条热推楼市 南京新盘二手房爆火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3-03-04  /  浏览:1695 次  /  

楼市调控“国五条”对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从严规定后,给买卖双方带来不小的恐慌,连日来的交易量出现激增行情。令人意外的是,双休开盘的新房项目也跟着“水涨船高”,这两天推房的几家楼盘大都卖掉了七八成的房源,有的刚需户型甚至半天便告售罄,有开发商戏称“沾光”了。

    新开楼盘卖掉七八成房源

    位于城北的楼盘金地明悦上周刚刚领取了320余套新房源的预售许可证,户型面积小的95平方米,大一点的130平方米,均价为10500元/平方米。开发商告诉记者,这批户型自春节后才开始“蓄水”,截至到开盘前大约有100组客户登记购买,没想到这100组客户中竟然有70多组最终买下了房子,超出了原先的预想。

    “由于是新政细则出台之后的开盘,我们特意问了问客户对新政有什么感受,没想到竟然有人说不知道!”金地南京公司的销售负责人说他感觉有点意外,毕竟如此广受关注的新政策已经被业内炒得沸沸扬扬,怎么会有人至今没听说过呢?经过进一步了解后,他才发现,原来这些说自己“不知道”的客户绝对是纯刚需购房者,他们往往购买的是家里的首套房,平时对二手房市场也不怎么关心。“这样的客户比例还不小,在他们看来,房子就是用来住的,跟投资无关”,这位负责人说。

    新房小户型最为抢手

    地处城东板块的东郊小镇近半年来一直是南京楼市的推房“急先锋”,时不时便会看到这家楼盘新房源上市的身影。上周六,这家楼盘再次拿出60套小户型销售,面积分别是80平方米和90平方米,结果仅一个上午便被一抢而光。

    “本来还考虑考虑二手房的,现在不想了。”刘小姐说由于工作单位的关系,她一直想在城东安家,看过很多这里的二手房,总觉得价格偏贵,而新楼盘的数量又不多,位置也相对偏远一些。“国五条”的细则出台后,刘小姐算了笔账,“城东的卖家多数都不是首套房,差额20%的个税肯定要缴,少则10多万,多则几十万,我怎么缴得起啊!”刘小姐说,“国五条”细则颁布后,她终于下定决心购买新房,对二手房彻底死心了。

    东郊小镇楼盘的项目负责人坦陈,新政的出台对新房销售确实有好处,特别是刚需买房客户,二手市场的波动会促使他们加速出手,受益的自然是新房销售。“带动效应还是蛮明显的”,她说,目前还无法判断南京的地方版细则会执行到哪一步,对市场的后续影响仍有待观察。

    官方数据显示新房销量依然平稳

    昨天开盘的江北项目新城香溢紫郡也基本销售一空,新一批房源有82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两种户型,共计116套,价格8500元/平方米。半天不到,82平方米的全部卖光,100平方米的卖出8成,开发商笑得合不拢嘴,说这应该算是沾了新政的光。

    尽管各家楼盘的说法都是房子大卖,不过来自官方的数据却显示,双休日的销售行情未见大幅波动。南京网上房地产资料显示,截止到昨晚9点,上周六全市共认购商品住宅273套、成交237套;昨天认购276套、成交159套,这一组数字表明,南京楼市依旧走势平稳。但相关人士也指出,新房上市量偏少也可能会导致销售数据不够“光鲜”,若有小户型楼盘近期大量推向市场,说不定会带动一波购房热潮。

    中介拖着卖家赶过来办过户

    昨天下午3点,记者来到位于华侨路上的南京房产登记交易中心,二楼的收件大厅里人满为患,在领号窗口前,排队的人一直排到了电梯口。“被中介拖过来的,告诉我说赶快卖掉,不然要多缴几十万的税。”黄女士说,她到现在也不太清楚这笔账到底怎么算,不过反正自己要卖房,早点交易也好,只是这里的人太多了。记者随后找到了黄女士所说的拖她来这里办过户的中介人员,小伙子自称来自中广置业,他说黄女士是2005年买的河西的房子,当时单价只要5000多元,130平方米的房子总价65万,可现在要卖280万,差价的20%便是40多万,买家肯定无法承受,所以赶紧喊他们来办过户。

    记者在现场调查了10多位市民,其中有6位称是中介拉来的,还有3位说自己原本就是来办过户的,跟新政无关,另外还有几位属于“手拉手”交易,没有通过中介购房,是自己前来办理手续。南京市住建委产权市场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在地方版的政策出台前,全市的各个产权交易中心估计都会如此红火,一旦确定了个人所得税调整的具体方案,通常会在执行日期的前一天晚上为市民办理手续直至夜里24点,所以请市民不用担心。

帮助说明 |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 留言咨询
启东房产网 版权所有:南通东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网站管理:15151377075 (小杨) 微信同号
加微信客服号:qdfcwx 进买房群 微信公众号:qdfdcw
网站客服QQ:190219099 苏公网安备32060202000490号 经营性ICP:苏B2-20120201
苏ICP备12046061号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