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间房产证更名免契税 或引发贪官转移财产
  • 资讯类型:楼市要闻  /  发布时间:2014-01-18  /  浏览:5597 次  /  

■释疑

夫妻间更名为何可免契税

据介绍,这次发布的政策除“加名”免征契税外,对其他三种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形式,也给予免征契税优惠政策,主要出于四个方面的考虑。

首先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自愿变更房屋、土地权属,一般不涉及资金或其他权益的往来,不能简单视同于买卖、交换或者赠与行为;其次是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是房地产在家庭内部的调整,在目前房地产是社会上大部分家庭主要财富的情况下,有必要给予一定的照顾;第三是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相关契税政策社会关注度较高,给予减免符合民意;最后是对四种变更形式实行统一的契税政策,便于地方财税机关掌握政策,征管操作也较为简单。

京华时报记者赵鹏

■担忧

免税新政会否带来离婚热

问:A与B是夫妻,想卖给C一套房,如何免交契税?

答:总共分四步。第一步:房产更名到B名下,A与B离婚,房产协商归B所有;第二步:B与C结婚,房产更名到C名下;第三步:B与C离婚,房产协商归C所有;第四步,A与B再结婚。

这是“夫妻之间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新政昨天发布后,网上广为流传的段子。这样的段子似曾相识。曾记否,二手房买卖按转让所得20%征税时,离婚也被认为是“避税法宝”。“离婚——结婚——再离——再结婚”的“避税法”让本该严肃的税负变动略显尴尬。

还有人担心,新政会不会方便官员将贪污所得转移,而达到“洗白”赃款的目的。

对此,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建文认为,对于通过这种方式更名和转让财产,在短期内进行财产处置等明显存在逃税倾向的行为,应当梳理相关政策或设立一定的补充规定进行补漏。但是,目前在税收的操作上,对这个领域恶意逃税的认定仍存在盲区,对官员的财产流动监督更缺乏考量,因此,应当考虑制定相应的措施进行甄别。总体而言,该政策最大的意义是税收减免,使夫妻合理处置财产的权利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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