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启东房地产遏制各类炒房行为的通知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7-05-19  /  浏览:12016 次  /  

【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遏制各类炒房行为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有效遏制各种炒房行为,创造一个公平、良好的房地产交易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就现阶段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工作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预售许可证前必须同时申报开盘方案,开盘方案必须注明开盘时间、地点、方式和所有预售房源的户室、面积、价格等具体信息,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须即时在媒体上公示开盘方案,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公历日。
  二、房地产项目开盘后所售房源必须实名登记、即时备案,并从备案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交易。
  三、暂停受理商品房备案合同撤销手续。
  四、开发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备案的价格公开销售,严禁通过“分销代理”、“工程款抵扣房”、“增加装修”、“员工福利房”、“抬高车位、车库、储藏室等配套设施价格”等方式变相抬高房屋售价或加价出售。
  五、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监管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广告行为,清理整顿各类二手房交易广告,特别是对散布涨价谣言、发布不实广告、发布期房转让信息的各种平台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一经查实均按上限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以上通知从2017年5月21日起开始执行。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帮助说明 |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 留言咨询
启东房产网 版权所有:南通东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网站管理:15151377075 (小杨) 微信同号
加微信客服号:qdfcwx 进买房群 微信公众号:qdfdcw
网站客服QQ:190219099 苏公网安备32060202000490号 经营性ICP:苏B2-20120201
苏ICP备12046061号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