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主题 | 房屋达不到交付标准 | ||||||
咨询内容 | 我于2017年6月5日签约全款购买了位于启隆乡的绿地长岛B07-68-1805房子面积58平一室一厅,于2018年8月30日按合同交房并结清房款差额,交清物业费到现场交房时发现房屋漏水严重,墙角发霉,走道外墙未封闭导致屋内严重漏水,多样合同描述家电未配置,煤气未到户,电梯因进水停运一个月,只能爬楼梯上楼。至今还有一台未修复,无法满足入住和验收条件,多次与物业沟通无果。想咨询,退房需要如何办理。感谢! | ||||||
咨询回复 | 根据启东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遏制各类炒房行为的通知》规定,我市自2017年5月21日起已暂停受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撤销手续。如您认为因房屋质量、交付违约等问题需与开发企业解除购房合同,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 |
来源:启东房产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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