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汇龙镇士清村科苑路东侧、跃龙路南侧A01、A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启自然资规〔2021〕66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汇龙镇士清村科苑路东侧、跃龙路南侧A01、A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同意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指标。
A01、A02地块位于汇龙镇士清村科苑路东侧、跃龙路南侧,其中A01-01地块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用地面积为60261㎡,建筑密度≤25%,容积率为2.0~2.2,绿地率≥30%,交通出入口方位为东、南、北,停车率≥1.0辆/100㎡,建筑限高为地上80米,地下-10米。A01-02地块为公园绿地(1401),用地面积为1672㎡。A02-01地块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用地面积为54315㎡,建筑密度≤25%,容积率为2.0~2.2,绿地率≥30%,交通出入口方位为东、南、西、北,停车率≥1.0辆/100㎡,建筑限高为地上80米,地下-10米。A02-02地块为幼儿园用地(090105),用地面积为8000㎡,建筑密度为15%~35%,容积率为0.55~0.65,绿地率≥35%,交通出入口方位为西、北,停车率≥5.0辆/100师生,建筑限高为地上24米,地下-6米。
对涉及本片区控规批复中未注明的控制指标,按控规文本执行。
三、你局要切实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依据本规划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控规确定的强制性指标不得擅自更改,并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与监督。
启东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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