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南苑小学2021年招生工作简章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教育大会要求,进一步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21〕1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教发〔2021〕6号)要求,结合南苑小学教育事业发展的现状,现就今年南苑小学的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注意事项
1.招生对象:户籍在南苑小学学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2.招生计划:南苑小学12班,480人。
3.登记报名时间:7月12日-13日。
4.登记报名手续:实行网上报名,对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可以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由家长携适龄儿童到所在施教区的小学登记报名,并须随带《幼儿素质发展报告书》《预防接种证》《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等有关证件,《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上地址必须在同一施教范围内才允许登记。学校核实无误后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家长带适龄子女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5.招生范围:见“2021年市区小学施教区划示意图”(附件一)。
头兴港河以东、建设路以西、河南路以南、世纪大道以北的10、11、12、18、19、20、26、27、33、39区域属于南苑小学施教区范围。
6.转入学生。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确有转学需求的学生,市区学校、市教育体育局将依据学额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有序接纳。
今年秋季户籍、房产在南苑小学学区内的转入学生,二、三、四、五年级学生转入南苑小学城南分校。
二、网上报名步骤以及注意事项
1.关注“启东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
方法一: |
| 方法二: | 搜索微信公众号: 启东教育发布 |
2.进入“启东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在底部中间栏选择“新生报名”,进入专门的报名入口。选择所需报名的学校,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请务必正确填写每一项信息,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有效,确认无误后提交,点击“提交”后将无法修改。
3.登记成功后,您将获得一个编号,请妥善保存报名编号(建议截图),这是您孩子报名注册的重要依据。
4.报名成功后在报名首页中选择“报名查询”,根据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看报名审核信息。
5.学校将到有关职能部门处对您所登记的信息进行一一审核,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孩子的报名资格。
三、其他事宜
1. 产权房
⑴居住的住宅用房是指新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住宅用房的全部产权,非住宅用房产权不得作为入学条件。
⑵按份共有的住宅用房,新生及监护人合计或者其中一人的份额必须达到50平方米以上才允许报名登记。
⑶2019年7月1日开始,学区内的住宅用房小学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额,初中三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额,同一家庭除外。住宅用房自学生入学后直至该学生毕业,方可允许该住宅用房用作学生入学、转学的产权房。转出学生的住宅用房自转出后,该住宅用房可用作学生入学、转学的产权房。转入学生的住宅用房自学生转入后直至该学生毕业,方可允许该住宅用房用作学生入学、转学的产权房。
⑷报名时必须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本文件所述的招生对象,其监护人及入学少年儿童无产权房,新生入学统筹安排方案:
小学阶段:
适龄儿童户籍在人民路以南,头兴港河以东,庙港河以西,安排到南苑小学城南分校就读。
3. 验印注册
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必须依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因特殊情况需暂缓入学的,应办理暂缓入学的证明手续,且待可以入学时,立即组织其入学。小学严禁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入学。
学校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做好新生入学通知工作。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学校将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把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公布于众;严肃招生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学校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启教基〔2021〕4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的通知》(启教基〔2015〕45号)中《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制度的实施意见》分班,不组织招生考试和学生分班考试,更不以按文化课成绩等名义分快慢班。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
附件:
1.2021年南苑小学施教区划示意图
启东市南苑小学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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