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启东市汇龙小学学华分校2021年秋季招生简章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1-07-05  /  浏览:4542 次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教育大会要求,进一步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21〕1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教发〔2021〕6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向社会公布启东市汇龙小学学华分校2021年秋季招生简章(含一年级新生和转入学生的招生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与美同行 向美而生



01


招生对象及报名时间

About us

招生对象

户籍在汇龙小学学华分校施教区范围内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报名时间

7月12-13日网上自助报名。

7月12-13日网上自助报名与现场指导网上报名同步进行。


02


登记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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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上地址必须在同一施教范围内才允许登记、报名。

(一)网上报名:

1.关注微信公众号“启东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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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入“启东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在底部中间栏选择“新生报名”,进入专门的报名入口。选择所需报名的学校,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完成报名,保存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产生后在报名首页中选择“报名查询”,根据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看报名信息。

注:新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产权证号必须填写正确无误,户籍和房产地址务必填写完整。所有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

(二)现场指导网上报名:

对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由家长携适龄儿童到我校现场登记报名,现场登记必须随带《幼儿素质发展报告书》《预防接种证》《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在学校老师的指导下进行网上报名。

1.时间:7月12-13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2.地点:汇龙小学学华分校行政楼二楼会议室(进入校园需出示近期的苏康码)。

附:汇龙小学学华分校施教区

庙港河以东、丁仓港河以西、中央河以南、紫薇路以北列入我校施教范围。(见2021年市区小学施教区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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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新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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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生录取第一批:

我校将组织专人到相关职能部门对网上报名的新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7月22日,第一批新生录取名单将通过我校公众号公示,请关注公众号“启东市汇龙小学学华分校”,查看审核通过的一年级新生名单,或至我校南门房查看。通过的一年级新生请家长携带新生于8月23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并领取《入学须知》,报到时家长手机出示近期的苏康码,一大人一小孩进校门,逾期不再领取!报到地址:学仁楼(第二幢)底楼教室。新生本人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分班。

2.新生录取第二批:

错过规定时间报名的一年级新生,请于8月23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由家长携带新生,随带《幼儿素质发展报告书》《预防接种证》《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学校行政楼二楼会议室补报名(进入校园要求同第一批)。审核通过的新生将在8月28日学校南门房公示第二批新生录取名单。逾期不报名的,责任自负。

3.新生开学到校注册时间:8月30日上午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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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关于转学

About us

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确有转学需求的学生,请于8月23日随带《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来校登记。学校、市教育体育局将依据学额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有序接纳。

注:户籍、房产在汇龙小学学华分校学区内的转入学生,二、四、六年级的学生转入长江小学

地点:学校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转入学生开学时间:8月31日上午8:00,到校长室(2)领取插班通知书后至班主任处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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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其他事宜

About us

1.户籍与房产必须均属我校施教区范围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2.产权房:

(1)居住的住宅房是指新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住宅用房的全部产权,非住宅用房(车库、门面房等)产权不得作为入学条件。

(2)按份共有的住宅用房,新生及监护人合计或者其中一人的份额必须达到50平方米以上才允许报名登记。

(3)从2019年7月1日开始,学区内的住宅用房小学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额,同一家庭除外。住宅用房自学生入学后直至该学生毕业,方可允许该住宅用房用作学生入学、转学的产权房。转出学生的住宅用房自转出后,该住宅用房才可用作学生入学、转学的产权房。转入学生的住宅用房自学生转入后直至该学生毕业,方可允许该住宅用房用作学生入学、转学的产权房。

3.本文件所述的招生对象,其监护人及入学少年儿童无产权房,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户籍在庙港河以东,人民路以北,安排到我校就读。

4.每个学生只能在一个学校参加信息采集,进行网上报名。

5.信息填写务必真实可信,学校将到有关职能部门对您填报的所有信息一一查证落实,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孩子的报名资格。

6.报名信息尚未审核或者系统报名截止之前,家长可以对自己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报名截止后,所有提交的信息都会进入审核状态中,不能再修改。如有错报的情况,只能等系统返回学校审核结果后再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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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13-69813912

本公告汇龙小学学华分校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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